Customer Service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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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頒布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四川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9〕31號)文件精神,為確保我司城市供水給水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工作的順利開展,簡化驗收流程,推行聯合竣工驗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給水工程由南充市二次供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牽頭組織驗收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對集團供水區域內的新裝水表及配套公共供水管網工程驗收工作。
第三條 驗收管理程序如下:
(一)為提高聯合驗收合格率,所有給水工程竣工項目在提交驗收前必須經施工單位自查,自檢合格后向南充市二次供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提出驗收申請。
(二)南充市二次供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收到施工單位驗收申請后組織客戶服務部進行水表驗收,驗收合格后,先水表上戶再簽訂供水合同并予以通水。
(三)通水上戶后一個工作日內地理信息中心完成測繪,南充市二次供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組織規劃設計部、供水監察大隊及管網維護部進行綜合驗收。
(四)對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單位必須積極認真徹底整改后再次申請驗收。
第四條 驗收結論如下:
(一)參與驗收人員現場作出驗收結論,并簽字確認。
(二)驗收合格的項目由南充市二次供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報分管領導,在《竣工驗收報告》審核意見欄中,填寫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由南充市二次供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整理資料并移交客戶服務部。
(三)驗收不合格的項目,南充市二次供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下達書面《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后再次進行驗收。
(四)如果項目業主單位對驗收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集團紀檢監察部或客戶服務部門反映,收到投訴的部門,做好登記,及時核查,責成整改后重新組織驗收并將結果反饋至業主單位。
第五條 參與驗收人員必須認真負責不得玩忽職守,對給水工程質量、安裝規范做出評價,對隱患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對無故不參加驗收或驗收不認真、不負責留下隱患,通水接入城市供水管網后發生事故或造成經濟損失的,將由紀檢監察部調查處理。
第六條 本管理辦法解釋權歸南充市二次供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從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