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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受山洪地質災害威脅村(居)民避險搬遷總體規劃(2023—2027年)的通知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受山洪地質災害威脅村(居)民避險搬遷總體規劃(2023—2027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提出從今年起到2027年,將通過實施山洪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動態銷號地質災害隱患點約4000處,動態清零極高風險山洪災害危險區,降低地質災害極高、高危險區(風險區)等級約1000處、山洪災害危險區風險等級約500處,避險搬遷安置受威脅村(居)民約5.9萬余戶、22.6萬人。
《總體規劃》包括前言、基本情況、總體要求、搬遷對象和任務、搬遷安置、資金籌措、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8個部分內容。
《總體規劃》明確,5年規劃期將分階段實施,按照“地震災區優先、緊迫優先、應搬優先”三個優先原則,第一階段(2023—2025年)搬遷“應搬”對象3.84萬戶、約15萬人;第二階段(2026—2027年)搬遷“愿搬”對象2.08萬戶、約7.6萬人。
搬遷安置,將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安置、貨幣化安置、分散安置和其他安置相結合的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采用集中安置、貨幣化安置。
在資金籌措方面,《總體規劃》提出建立“省級補助、市縣配套、金融支持、群眾自籌”的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同時還明確了資金籌措、用地保障、基礎配套、持續發展、權益保障、稅費優惠等6個方面政策支持事項。
【名詞解釋】
山洪地質災害避險搬遷:指將受山洪災害和地質災害威脅的分散農戶、村莊、城鎮及鄉集鎮部分居民,搬遷至具有生產、生活條件的安全適宜地帶進行安置。(記者 王若曄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