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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
公司就薪酬支付、職工個人所得稅等相關問題與職工開展交流溝通
媒體動態
2011年7月27日,集團公司就薪酬支付、職工個人所得稅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相關問題分別在一、二水廠、高坪公司、污水處理廠與職工開展了面對面的座談會,大家暢所欲言,分別就自己關心的問題展開了交流與溝通。
會議由集團公司工會主席李莉主持,會議主要分三個部分:
一、會議就公司的工資支付制度、績效工資分配以及個調稅的繳納情況與與會者進行了交流溝通
近幾年來,隨著職工工資收入的逐年提高,在國家個調稅的起征點還未調整的情況下,為了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的基礎上,真實反應職工收入水平,職工績效工資的發放在每季度考核后,分三個月發放,這種發放方式與2010年1月14日公司職代會組長聯系會討論通過的《內部薪酬支付制度》中第九條“績效獎經考核后按季度支付”相符,同時,還體現了公司對職工切身利益的維護。在制定相關政策、方案時,公司都以公開、透 明的方式,真實地體現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與表決權。
二、會議從財務角度對個稅繳納做了說明
財務部會計袁姝敏,就個調稅的計算口徑,即哪些項目應計入個稅總額、哪些須從收入中扣減出來,以及代扣個稅的去向向大家進行講解說明,同時分別在各廠的參會人員中隨機選取一名職工、以及以工資收入有代表性的本廠職工為實例,現場演算個調稅的計算。
三、會議對個別職工提出的問題答疑解惑
如:一水廠常奎生:現績效工資的發放方式每季度晚了兩個月,是什么原因,請解釋一下?
答:一是一次性發放無形中每人每月多繳個調稅,而且不能真實體現職工每月收入。二是工資發放方式是共同協商的。三是作為我們同為集團公司的一名,對于集團公司的發展有目共睹,分月發放的初衷并不是集團公司拖欠職工工資,而是真切地出于為職工收入考慮,請大家算一個帳,將你一次性領取的績效工資須繳納的個稅支出與你一次性領取后存入銀行所得的利息收入進行對比,哪個更高一點?事實上是不是支出大于收入?哪個更有利于職工?再有如果在大家內退或退休時,即退出工作崗位的時候,集團公司也將會一次性結算給職工。
四、會議還收集了部分職工建議
如:高坪水司李廠長:為解決績效工資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因無考評結果,而出現當月績效工資晚于工資發放時間的問題,是否可以按人均數,或上一個季度考評的部門人均數隨工資發放,在第二個月中再按實際考核數進行多退少補的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