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DERING MANAGEMENT
為切實加強南充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集團公司)投資的非招標工程項目管理工作,規范各方責任主體行為,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增加投資效益,參照國家相關工程管理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非招標工程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1.1本辦法所稱非招標工程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未達到公開招標要求或無需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
1.2凡集團公司實施的非招標工程(包括土建裝飾類、管網工程類、戶表安裝類、園林綠化類、非開挖工程類(頂管施工類)、以及其他未納入公開招標類別)的管理適用于本辦法。
1.3本辦法確定非招標工程施工隊伍的甄選、派工、管理、評價、淘汰以及公司相關管理部門的職責和工作內容。
1.4本辦法用于規范非招標工程施工隊伍的招標和非招標工程的管理,非招標工程隊伍的招標文件和工程管理細則必須依照本辦法制定.
1.5應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不得違規采取化整為零的方式故意肢解工程規避公開招標。
第二章 施工隊伍甄選
2.1通過公開招標建立非招標工程施工隊伍履約單位備選庫,施工隊伍甄選必須保障集團公司非招標工程建設的公開、公平、公正,兼顧工程施工的連續性及隊伍的相對穩定,競爭選擇誠信、優質的施工隊伍。
2.2集團公司年度非招標工程履約單位庫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標甄選的方式,原則上每兩年甄選一次。
2.3集團公司根據實際工程建設需要按內部決策程序,按規定研究確定非招標工程履約施工單位的類別、履約單位數量、履約期限、入圍招標評標方式等事項,由招標合同部牽頭組織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及相關方案,經集團公司相關業務部門會商完善,按規定流程經集團公司領導審定簽發,報市國資委審批后公開掛網(南充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南充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開展公開甄選工作。
2.4履約施工單位的類別
土建裝飾類、管網維護類、管網安裝類、戶表安裝類、園林綠化類、非開挖工程類(頂管施工類)及其它未納入公開招標的類別。
以上具體單位類別、數量、資質、履約期限等以審批后的招標文件為準。
2.5施工隊伍招標方式:
采用綜合評標法或資格審查通過后隨機抽選法,具體方式由集團公司按內部決策程序會商簽發后上報市國資委審批后執行。
2.6開標結束后,由相關人員組成核驗小組,對中標候選人實地核驗其履約能力,核查無誤后發布中標通知書并簽約。
第三章 工程的派工
3.1所有非招標工程應由對應類別的入圍履約單位承接。
3.2非招標工程實行派工制,在相應工程類別入圍履約施工單位內,結合考核考評情況,采用輪流派工的形式派工。
3.3施工單位履約期間,由使用管理部門牽頭,對施工單位的合同實施情況,每半年進行一次匯總考評,由紀檢監察部監督實施。首輪評分后,戶表安裝類采取末位隊伍停派工一個月;土建裝飾類、管網安裝類、園林綠化類、非開挖工程類(頂管施工類)采取末位輪空一輪的方式,以此類推。
3.4土建裝飾類、園林綠化類、非開挖工程類(頂管施工類)派工方法:
3.4.1單項工程估算價在5萬元以下的,由相關使用管理部門負責組建項目組、召開專家會、編制設計方案,在公司非招相應工程類別入圍履約單位中按照本章第3.2、3.3條選擇施工隊伍并派工。
3.4.2單項工程估算價在5--50萬元以內的,由相關使用管理部門負責組建項目組、召開專家會、編制設計方案,由招標合同部在公司非招施工對應專業隊伍中按照本章第3.2、3.3條選擇施工隊伍并派工。
3.4.3單項工程估算價在50--200萬元以內的,由項目的使用部門提出立項申請,集團公司基建工程部門負責組織編制設計方案、召開專家會、組織項目實施、(由工程分管領導牽頭,由項目組組長組織全部項目成員(基建工程部、使用部門、設計方、監理、勘察(若需)、財務部、審計部進行實施))。在集團公司監督部門的全程監督下,招標合同部邀請該年度非招標施工隊伍對應專業履約單位進行現場隨機抽選確定并派工。
3.5管網維護類派工方式:
由管網維護部門在該年度非招標工程履約施工單位中選擇相應標段的施工隊伍負責組織實施,且每一施工隊伍在履約期限內負責固定的市轄三區區域,并按公司流程管理進行派工并辦理結算。
3.6管網安裝類派工方式:
3.6.1 單項工程預算價(即單項工程不含主材費用的勞務預算價,以審計部評審的預算為準)在50萬元以內的,由規劃設計部將項目全套資料移交相關項目管理部門(管網維護部、工程管理部、二次供水服務有限公司),由項目管理部門在該年度非招標工程的管網安裝類的履約單位范圍內中按照本章第3.2、3.3條派工,并負責組織實施。
3.6.2單項工程預算價(即單項工程不含主材費用的勞務預算價,以審計部評審的預算為準)在50--200萬元的,由招標合同部在集團公司監督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邀請該年度非招標施工隊伍管網安裝類的履約單位組織隨機抽選以確定施工隊伍并派工,轉交項目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3.7戶表工程類發包方式:
3.7.1以規劃設計部核定的戶數為準,單項工程戶表工程量在1200戶以內的,由二次供水公司在該年度非招標工程戶表工程類履約單位中按照本章第3.2、3.3條派工并組織實施。
3.7.2 以規劃設計部核定的戶數為準,單項工程戶表工程量在1200戶以上的,由招標合同部在集團公司監督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邀請該年度非招標施工隊伍戶表工程類履約單位組織隨機抽選以確定施工隊伍,并轉交二次供水公司組織實施。
3.8其他未納入公開招標的工程施工隊伍的確認方法:
3.8.1其他未納入公開招標的類別包括:
輸變電工程,電器設備改造工程,成套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非標件加工定制及設備配件的安裝采購工程,專業技術軟件開發及采購工程,特種行業設備維修及采購及安裝工程等。
3.8.2施工隊伍的確認辦法:
由項目申請部門按管理流程要求完成前期資料收集,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若需),組織編制技術方案,召開專家會、委外編制預算、報審計部評審預算后,按流程管理開展后續實施工作。需要比選的由招標合同部按流程管理規定進行掛網公開比選以確認承建隊伍,再轉交相關使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單項工程估價在5萬元以下的項目,由項目分管領導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會商議定選擇滿足條件、具備資質能力的施工隊伍簽訂合同并到招標合同部備案。
單項工程估價在5-200萬元的項目,由招標合同部以公開比選的方式確定施工隊伍后簽訂合同,公開比選掛網的網址:南充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南充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需要公開委托公開招標的,由招標合同部按法定程序辦理推進。
3.8.3涉及影響到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的搶險工程,由分管領導組織使用部門緊急會商確定施工單位并實施,事后完善決策程序及相關資料。
3.9詢價及預算編制方式:
單項工程估價在5萬元以下的項目,詢價、預算由使用管理部門自行實施,再由審計部復審,并結合編制的成果,出具最終控制價,加蓋審計部門章。
單項工程估價在5-50萬元的項目,詢價、預算由使用管理部門委外實施,再由審計部委外復審,并結合委外編制的成果,出具最終控制價,并由法人簽章及加蓋公章。
單項工程估價在50-200萬元的項目,詢價、預算由招標合同部委外實施,再由審計部委外復審,并結合招標合同部委外編制的成果,出具最終控制價,并由法人簽章及加蓋公章。
上述所涉及預算、詢價等業務,均由相應部門在公司或國資委已建相關庫中隨機選取。
第四章 施工過程管理
4.1施工單位應做好各項前期準備階段相關工作。及時接受相關部門傳遞的擬建項目資料,按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參與組建項目組,參與各項設計交底、技術交底及安全交底等相關工作,根據項目特點按項目組要求編報專項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沒有相關部門的書面開工通知或監理簽發的開工令,不得擅自進場施工。
4.2施工過程階段做好施工質量控制。配合項目組或委托監理單位按程序做好施工現場原始地形地貌的復測工作;配合項目組或監理單位按程序做好單位工程、檢驗批和分部分項工程的過程旁站、巡視和平行檢查工作和各項檢測工作;做好隱蔽工程的施工質量,督促完善隱蔽工程資料(包括原始記錄、影像等);配合項目組或監理單位按程序做好中間重要環節的交工檢查,嚴格執行上步工序檢查合格后實施下步工作的項目建設程序;配合項目組或監理單位做好質量完工初驗檢查,對項目組或監理單位提出質量整改要求及時整改,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把控施工過程,促使項目具備竣工條件。項目質保期滿,施工單位按程序憑相關資料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質保期內履約單位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及國家相關工程建設規定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施工單位有義務提出各項合理化建議,工程項目涉及重要技術功能優化和重大結構調整,施工單位應予以接受。因現場條件變化和局部調整,項目組或項目組委托監理單位聯系設計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后,由施工單位編報方案,按程序進行書面確認。
施工單位應按既定方案進行施工,盡量減少變更,確有必要變更須原方案編報人和原審核批準人進行簽字并進行書面確認,工程變更屬同一性質或相鄰施工部位的工程變更盡量一次變更到位,避免重復變更或在變更中再變更。
4.3施工單位應按集團公司要求做好各項目進度控制。嚴格按項目進度計劃書指導施工,做好進度控制要點,重抓工序節點和關鍵線路工期,保證項目在目標工期范圍內完成項目建設。(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非承包方原因導致事故延誤或施工中止,應書面報請現場管理部門或項目組簽字確認。)同時施工單位應建立項目進度臺賬,根據進度情況簽審項目進度款。使用管理部門或合同管理部門有權對項目工期的延誤進行確認檢查,結合合同違約條款予以處理。
4.4施工單位應做好各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單位應按相關要求制定安全計劃書,編制各項專項施工方案并接受審核,需要組織專家論證的應嚴格執行專家論證制度,保證項目安全。施工單位應將安全文明措施費用落實到各對應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中并接受集團公司相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對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的工程項目扣取相應費用。施工單位需按法定要求對相關從業人員購買保險,獨立承擔承擔在履約期限內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施工單位應根據現場情況采取應急措施,并按法律規定及時上報,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施工單位應配合集團公司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項安全檢查。
4.5施工單位應做好各項環境管理及保護工作。按相關要求編制環境保護計劃書。接受集團公司相關部門的各項環境保護管理檢查,對環境保護不達標、施工環境惡劣、對環境保護不到位的工程項目集團公司項目管理部門有權予以處理。
4.6施工單位應做好竣工驗收相關工作。具備初驗條件后及時提出完工初驗申請,接受集團公司對工程進行完工初驗,對項目組提出的各項質量缺陷和遺留問題限期整改,整改達到要求并審核通過后,施工單位應及時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并配合做好項目驗收工作。項目建設成果在竣工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應及時按程序辦理竣工決算及項目成果移交手續。
單項工程估價在5萬以下的項目工程,由相關使用部門負責組織項目竣工驗收(由項目分管領導牽頭,使用管理部門與審計部共同實施)。
單項工程估價在5萬以上的項目工程,由相關使用部門負責組織項目竣工驗收(由項目分管領導牽頭,由項目組組長組織全部項目成員(使用部門、專業支持部門、設計方、監理(若需)、勘察(若需))進行實施)。
4.7工程監督管理:
集團公司投資的非招標建設工程項目和內部非常規類項目,在完成招標簽訂合同后,使用管理部門、基建工程部、審計部、物資供應部、安全風險部或各項目組應在監督管理過程中各負其責,對合同中約定的各項條款仔細把關,保證執行到位。有監理單位的項目組或使用管理部門應充分發揮工程監理職能,在工程建設項目的全周期內做好過程控制,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約束管理尤其是隱蔽性工程的計量計價管理,對施工、監理、設計及承包方的履約質量、人員配置、進度控制、安全管理、環境管理、文明施工等多方面進行全過程把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按集團公司規定進行上報,同時建立履約情況反饋機制(半年評分匯總情況,抄送紀檢監察部、公司辦公室、招標合同部),做到多部門信息通暢。公司紀檢監察部采取抽查等方式,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的監察,如有相關程序不符規范或違紀違規等問題,要依法依規嚴格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并及時通報。同時,各建設工程項目的違約、違規處罰應參照各項目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執行,合同管理部門應負責監督執行并核查合同落實到位情況,紀檢監察部履行相關監察職責,并制定依法合規,科學合理操作性強的考評體系,嚴格考評。
第五章 施工隊伍的考核、評價、淘汰管理
5.1每單一派工發包項目由施工隊伍的現場管理部門隨派工單發放《非招標工程單項工程綜合考核評價表》(見附件),并組織參與現場管理及驗收的相關部門對施工隊伍履約期的綜合服務質量進行評估,對施工隊伍的履約能力、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進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工程資料完整度、施工組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誠信滿意度等進行綜合評分,評分采用100分制,單項工程評價得分納入半年考核和履約期考核。
5.2單項工程評價后,施工隊伍必須對工程按評價結果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一次,扣履約保證金20%,三次扣履約保證金,視為違約,由集團公司取消履約合同,并且不得參與下次施工隊伍甄選。
5.3 若履約單位在履約期內,發生下列情況,則立即終止派工,解除合同,并由履約單位獨立承擔相應責任,并且不得參與下一輪的施工隊伍甄選:
5.3.1、項目經理超越執業范圍或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擔任項目經理的;
5.3.2、項目經理執業資格證書或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過期仍擔任項目經理的;
5.3.3、施工單位因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未執行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或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5.3.4、施工單位謊報、瞞報質量安全事故的;
5.3.5、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未開展應急救援的。
若被解除合同單位發生公司名稱變更或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等相關人員在其他公司執業,則對應的新公司任按照本條例不得參與下一輪招標隊伍甄選。
5.4施工隊伍一經簽約,有效期內未經程序審批,不得隨意增補。
第六章 廉潔工作要求
集團公司投資的非招標工程項目實施的全過程中,各使用部門、施工單位及監督部門應嚴格做好工程建設中的黨風廉政建設,保證集團公司任何部門及個人在工程項目實施的全過程中,不得接受施工單位的宴請及禮品禮金等利益往來行為,務必使每項工程都成為陽光工程、廉潔工程和安全工程。
6.1在施工隊伍甄選環節中,保證甄選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集團公司各部門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守保密紀律,嚴禁違規泄露招標信息及其他內外串通等行為。
6.2在工程派工環節中,各部門應嚴格按照本辦法中所規定的派工制度進行派工,期間嚴禁出現任何影響派工原則公平性的行為。派工結果由相關工程現場管理部門進行公示。
6.3施工過程管理中,各相關部門應嚴格履行各自義務,實時監督管理施工質量和進度,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匯報,嚴禁在施工全過程與施工單位發生任何不廉潔的行為。
6.4上述所有過程中所涉及的所有部門及個人均接受各級紀檢監察的監督,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均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則
7.1本辦法將指導集團公司非招標工程隊伍的招標及中標隊伍的管理工作,所有中標單位必須無條件接受本辦法的管理。
7.2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公司所有。
7.3本辦法自中標單位與集團公司簽訂合同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