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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
2019-2020年度供水物資設(shè)備采購項目補充澄清公告1號
招標通知
針對本項目招標文件第3條“投標人資格”3.1條第8點“本次招標報名人員與投標人員均要求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特作出以下說明。
1、“正式員工”是指報名人員、投標人員與投標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截止本項目招標公告之日(11月30日)前,具有在投標單位的社保參保信息。
2、本條要求不作為評標依據(jù),但評標結(jié)束后,發(fā)包人將對本條要求進行核驗,驗證核實不滿足本條要求的,參照本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8條“其他要求”中第8條相關(guān)規(guī)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