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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四川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2023年12月,國務院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進一步明確了未來幾年全國大氣污染防治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并部署了一系列重點任務。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推進美麗四川建設,省政府印發《實施方案》,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力爭實現環境、經濟和社會效益多贏,增強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獲得感。
二、《實施方案》的目標和重點任務是什么?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及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減排目標。共設置8個版塊29項重點任務,首先圍繞深化產業、能源、交通三大結構優化調整,提出了13項重點任務,涉及嚴格環境準入、落后產能淘汰、能源綠色清潔化、運輸結構優化、移動源清潔化等內容。其次,在面源精細化管理和多污染物減排兩個版塊中,列出了7項重點任務,涉及對揚塵、礦山、秸稈、餐飲油煙等排放源的管控,以及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惡臭污染物和氨等多項污染物的治理。最后,在機制建設、能力建設、政策標準體系建設三個版塊中,列出了9項重點任務,涉及區域聯防聯控、重污染應對、監測執法、科技支撐和環境經濟政策、標準等方面的內容。
三、《實施方案》主要有哪些特點?
《實施方案》體現出“延續、細化、加嚴以及四川特色”等特點。一是延續國家方案框架和我省相關規劃。參照國家方案框架,從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等十個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形成四川省“大氣十條3.0”;目標設定延續了質量和排放總量雙控的管理模式;任務指標充分銜接我省前期相關專項規劃或工作方案要求。二是重點任務上進一步細化。結合我省實際,將國家層面提出的政策要求落實至具體項目或示范工程,從不同環節細化任務相關指標。三是部分重點任務適當加嚴。結合我省污染現狀和前期污染治理進展,部分任務參照國家重點區域要求執行,如對四川省重點區域的35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提出明確的淘汰要求,適當提前水泥、焦化等行業深度治理任務時間,以滿足我省當前空氣質量改善的迫切需求。四是充分體現四川特色。針對我省磚瓦行業產能嚴重過剩和突出環境污染問題,推動磚瓦行業兼并重組減量置換,提出重點城市壓減40%產線的目標;針對我省烤煙、制茶污染問題,提出實施80%的“電烤煙”“電制茶”改造;綜合考慮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氣象條件、區域人口經濟、傳輸通道影響等因素,對我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進行了優化調整,不再涉及鄉鎮單元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