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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
記者從省政府網站獲悉,8月15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由總則、組織指揮體系、災害救助準備、災情信息報告和發布、省級應急響應、災后救助、保障措施、附則8個部分組成,自2024年8月15日起實施。
《預案》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遭受洪澇、干旱等水旱災害,風雹、低溫冷凍、高溫、雪災、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重特大自然災害時,省級層面開展的災害救助等工作。毗鄰省份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并對我省境內造成重大影響時,按照本預案開展省內災害救助工作。
《預案》明確,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災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省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一級響應級別最高。
什么時候啟動一級響應?《預案》進行了明確,一次災害過程,對某一市(州)或多個市(州)行政區域內造成或經會商研判可能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一級響應:
①死亡和失蹤10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
②緊急轉移安置和需緊急生活救助100萬人以上;
③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20萬間或7萬戶以上;
④干旱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占農牧業人口25%或300萬人以上。
根據《預案》,災害發生后,省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受災市(州)啟動響應情況或災情發展趨勢,綜合分析評估達到啟動條件,向省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提出啟動一級響應的建議,省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主任(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決定。必要時,省委、省政府直接決定啟動一級響應。
在組織指揮體系方面,省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負責統籌指導全省災害救助工作,協調開展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活動。省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災害救助相關工作。
省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與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市(州)的溝通聯絡、政策協調、信息通報等,組織開展災情會商評估、災害救助等工作,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政策和措施。
省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設立專家委員會,對全省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重大決策、救助政策、災情核查、災損評估、災害救助、災后恢復重建等提供咨詢意見建議。
在災情信息報告方面,《預案》要求,縣級以上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門)健全工作制度,規范工作流程,嚴格落實災情信息報告責任,做到“首報快、續報細、核報準”,確保災情信息報告及時、準確、全面,堅決杜絕遲報、瞞報、漏報、虛報災情信息等情況。
災情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發布形式包括授權發布、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災情穩定前,受災地區縣級以上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或應急管理部門應及時向社會滾動發布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救助工作動態、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況;災情穩定后,應及時評估、核定并按有關規定發布災害損失情況。
《預案》還提出了資金保障、物資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裝備和設施保障、人力資源保障、社會動員保障、科技保障、宣傳和培訓等8項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壓實責任,嚴格落實任務要求,對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