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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創新投融資體制機制加大水利投入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治水興水的重要論述,認真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創新投融資體制機制,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創新投融資體制機制加大水利投入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優化基礎設施布局、結構、功能和系統集成,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中央財經委第十一次會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等系列會議,要求加強水利等網絡型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實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強區域間基礎設施聯通,政策性金融要加大對符合國家發展規劃重大項目的融資支持。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決定指出,加快現代水網建設,構建“五縱五橫”主水網骨架,突出抓好引大濟岷“一號工程”。省委省政府去年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要求創新體制機制,全面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
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對于穩住經濟大盤高度重視,水利基礎設施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對穩投資穩增長具有重要作用。當前,我省水利投融資工作面臨需求體量大、政策運用不足、支持方式單一、地方籌資壓力較大等問題。省委專題會議要求,研究制定創新投融資體制機制加大水利投入的意見。制定出臺《實施意見》有利于拓寬水利投融資渠道,有序引導金融支持,進一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為加快推進我省水利工程建設提供支撐,為打造新時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糧倉”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四川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二、起草過程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財政廳、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學習調研了浙江、河南、貴州、重慶等兄弟省市關于加大水利投入的經驗,收集整理了省內外相關政策文件,組織召開座談會聽取了有關市(州)、金融機構、水利投建企業意見建議,起草形成了初稿,書面征求省直有關部門(單位)、相關市(州)意見并吸收采納。組織開展了專家論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社會公眾意見征集等工作,按照合法性審查進行了修改,形成了《實施意見》。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5部分18條,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為強化規劃論證。從科學編制水利建設規劃、強化水利項目論證評估方面,要求按照輕重緩急確定水利工程建設時序,積極穩妥推進項目實施;加強水利項目可行性論證和財政承受能力評估,確保政府投入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收支狀況相適應。
第二部分為完善政府投入機制。通過明確政府籌資責任、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強化政府資源配置等3方面措施,推動建立完善事權清晰、責權一致、各負其責、協同推進的政府投入機制,保持對水利建設投入的適當強度,統籌有關資金做好水利項目資金保障;對公益性較強、財務收益能力較差的水利項目,鼓勵通過依法合規配置資產資源等優惠政策彌補資金不足。
第三部分為拓寬融資渠道。包括加大專項債券投入、盤活存量水利資產、設立水利投資基金、加強金融政策協同、擴大直接融資規模、激發社會投資活力等 6 方面措施,推動拓寬水利工程建設籌資來源,為水利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
第四部分為做強做大水利投資企業。通過有效配置財政資源、明晰水利資產產權、提升企業運營能力等3方面措施,支持發展壯大水利投資企業,提升其市場化投融資能力,充分發揮水利投資企業在水利工程建設中的主體作用。
第五部分為保障措施。通過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水權水價改革、強化項目協同、完善配套政策等4方面措施,推動各級各部門各司其職,為有效推進水利工程建設提供支持和服務。
四、貫徹落實
為做好《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水利廳堅持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在牽頭建立的水利投融資“1+3”四方合作機制和“3+1”工作推進機制基礎上,建立公共財政多元化、金融信貸、社會資本共同發力的投融資機制,拓寬長期資金籌措渠道,切實加大水利投入,推動新階段四川水利高質量發展。
同時,積極組織各市(州)、各部門、各相關單位學習貫徹《實施意見》,引導媒體加大對《實施意見》的宣傳力度,加強對《實施意見》實施情況的評估和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實施意見》全面貫徹、深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