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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記者從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網獲悉,近日《四川省水資源調度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審議通過,將于3月1日起施行。
水資源調度,是指通過合理運用各類水工程在時間和空間上對水資源進行調節、控制和分配的活動。《辦法》明確,水資源調度應當遵循保障民生、保護生態、節水蓄能,優化配置、統一調度、分級負責的原則;區域水資源調度應當服從流域水資源統一調度,水力發電、航運調度以及防洪、灌溉、供水等水工程的運行調度應當服從水資源統一調度。
在調度方案制定上,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確定全省范圍內需要開展水資源調度的主要江河流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名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制定名錄內江河流域以及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方案,并與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調度方案協調一致。
《辦法》規定,日常調度期間,如汛期、枯水期、用水高峰、魚類產卵、調水工程歲修期、重要物資運輸以及重大節日慶典、體育賽事等重要公共活動等特定時段,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時雨情、水情、工情及用水需求等情況,按照管理權限下達實時調度指令。同時,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林草、水力發電等部門可以提出實時調度需求。
此外,針對水旱災害、水污染、航運安全事故、生產安全事故和水工程運行故障等突發事件,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制定突發事件的水資源應急調度預案。
水資源應急調度一旦啟動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預案規定,通過統一調度水庫、閘壩等水工程加大下泄流量或者攔蓄水量,就近調水,先干流后支流選擇應急水源。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服從水資源應急調度。(記者 邵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