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 Information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高速公路加快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
為加快高速公路建設,更好發揮高速公路建設在穩增長和構建綜合立體交通網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支撐交通強省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四川建設,四川印發《支持高速公路加快建設若干政策》(以下簡稱《若干政策》),從優化前期工作流程、放寬投資建設條件、強化政策激勵等8方面制定了22項支持政策。
《若干政策》明確,要超前啟動前期工作,容缺開展聯合評估,簡化審批程序。同時,要放寬投資建設條件,支持兩個及以上項目打捆招商實施,打捆招商包項目效益綜合測算。對部分路網功能突出、社會效益顯著的項目,經地方配套資金、資源后仍不能彌補可行性缺口的,試點在收費期之外延長特許經營期,推動項目成功招商。
鼓勵地方政府優先采取配置地材、光伏、旅游資源等配套優惠政策彌補項目可行性缺口。支持地方國有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依法取得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相關的土地、礦權,地方政府可將高速公路項目建設相關建筑材料或其他優勢產業的開發權依法注入地方國有企業,通過地方國有企業與高速公路投資人合作兌現優惠政策。
對于服務支撐國家和省重大戰略作用明顯、建設需求迫切的項目,省政府可安排一定額度省級財政資金予以支持,省級財政資金投入不超過項目可行性缺口的50%,且不超過每公里2000萬元。各級財政資金可用于政府投資項目資本金注入和經營性項目建設期補助、資本金注入、運營期補貼。
在強化用地保障方面,《若干政策》提出,建立綠色通道,對項目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建設用地報批,實行容缺審查、即報即審、全程輔導,審批時限在承諾時限基礎上再壓減30%。同時,繼續實行耕地占補平衡優惠政策,除民族自治州、民族自治縣外的項目占補平衡指標由省級統籌保障,耕地開墾費按照耕地每畝1萬元、永久基本農田每畝2萬元的標準執行。
《若干政策》對于前期工作、項目開工、項目通車都從不同程度給予了“真金白銀”獎補。其中,加大前期工作激勵,項目成功招商的,對牽頭市(州)給予300萬元獎補資金,對配合市(州)分別給予150萬元獎補資金;項目提前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核準(批復)的,對牽頭市(州)按照項目給予100萬元獎補資金,對配合市(州)按照項目分別給予50萬元獎補資金。
對于項目提前取得建設用地批復并實現開工的,對項目業主給予300萬元獎補資金,對沿線各市(州)分別給予100萬元獎補資金;提前實現控制性工程開工的,對項目業主給予100萬元獎補資金,對控制性工程所在市(州)給予50萬元獎補資金。
此外,加大項目通車激勵,較批復工期提前建成通車的,對項目業主按照標準給予獎補資金。提前3個月以內建成通車的,按照每公里2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提前3個月至6個月(不含)建成通車的,按照每公里3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提前6個月至12個月(不含)建成通車的,按照每公里4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提前12個月及以上建成通車的,按照每公里5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